今年11月30日,美国国土安全部发布的EB-5相关最终规则即将正式生效。这意味着,除了申请费用上调之外,I-829申请规则的重要修订也将同步落地。该规则第三部分明确:副申请人可完全脱离主申请人,独立递交I-829。
这项调整进一步明确了EB-5附属申请人在特定情况下的独立申请路径。对于在移民过程中遭遇主申请人不配合、离婚等情况的家庭而言,终于有了更清晰的法规依据。这一调整为部分 EB-5 家庭提供了更多灵活性。
这五种情形,副申可以独立递交
过去大家对EB-5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认知:EB-5绿卡是绑定式的,一旦主申请人中途放弃绿卡、不愿递交I-829,哪怕配偶、子女本身满足所有资格,也会跟着失去申请永久绿卡的机会。
现实中,父母想放弃绿卡、夫妻离婚不配合等情况并不少见。新规之下,副申不必再因主申的个人决定而“被牵连”。
根据新规,即便主申放弃或不递交I-829,副申仍可独立递交I-829申请,前提是能证明自身具备解除条件的资格,并在主申原定的递交窗口期内提交。具体情形包括:
主申请人的I-829未包含配偶和子女的,配偶和子女每人须单独递交,主申请人离世的情形除外。
主申请人离世的,配偶和子女可以单独递交,也可以合并递交。
主申请人的I-829可以包含已年满21周岁或已婚的子女,这类子女也可以选择单独递交。
在临时绿卡期间离婚的,主申请人可以一并或单独为前配偶递交申请。
也是最关键的突破,主申请人未递交I-829的,符合条件的副申请人仍然可以自行递交。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上述规则适用于已获得临时绿卡、进入I-829阶段的申请人。在拿到临时绿卡之前,主申请人必须继续推进移民进程,只要主申请人无法继续,所有副申请人也将无法继续。
对EB-5申请人意味着什么?
对于以子女教育、全家赴美生活和长期身份规划为目标的大量EB-5申请人而言,此次修订有三方面值得关注。
首先,附属申请人的身份安排更加明确。当主申请人未递交I-829时,符合条件的配偶、前配偶及子女仍有机会独立申请,减少了因主申请人不配合而完全陷入被动的风险。
其次,家庭结构变化需要更早纳入规划。EB-5移民周期较长,子女年龄、婚姻状态及夫妻关系,都可能在申请过程中发生变化。家庭在规划时,不应只关注项目和排期,也需要提前了解后续解除绿卡条件的相关要求。
最后,也是最容易产生误解的一点:独立申请,不等于独立获批。即使附属申请人可以单独递交I-829,仍需满足适用的法规要求,并接受USCIS的审查。项目合规性、相关证明材料和个人资格,依然十分重要。独立递交只是打开了程序之门,能否顺利解除条件,还得看实质要件是否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