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題一直都是投資人最關注的問題之一。提前做好稅務規劃,可以避免很多稅務負擔。那“稅務居民”是如何判定的?移民和投資美國前後不同狀態下面臨的稅務問題有哪些不同?
美國是一個移民大國,一直以來以開放的態度歡迎和接受海外資金和商業市場進入美國。因為,美國執政和立法者都深知美國活躍的資本市場和領先的創新科技歸功於大量海外資金和人才的湧入。
其實,這些資金和移民入境後,無不為美國財政收入作出貢獻。
很多毫無準備、毫無經驗的人設法擺脫美國的徵稅體系,但是所謂“進城容易,出城難“,面對美國複雜的稅法和嚴格的執法,逃避只會引來禍患,只有事前規劃才是唯一的,也是最佳的方案。
有經驗的美國律師在為客戶制定稅務規劃方案前,都會首先定位客戶“稅務居民”的身份。
不幸的是,很多外國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已經成為了美國的稅務居民;而有些獲得綠卡的移民可能已經不再是美國的稅法居民,這種結果是優勢大於劣勢,還是相反的效果,也因人而異。
美國稅法體系下你是不是“稅務居民”,與移民法下“合法永久居住”判定是有很大區別的;
同時,美國稅法體系下國際稅收條約的效力高於國內稅法,所以當稅收條約與國內稅法有矛盾的地方,決定勝負的是稅收條約;
還有美國國內稅法統管聯邦層面的稅收,相對聯邦所得稅,遺產稅和贈與稅體系相對獨立,因此聯邦所得稅”居民“可能不是遺產稅“居民“。
美國稅法還與每個州的稅法相對獨立,同時與各州遺產認證和信託法有互相補充的關係。外國人面臨如此浩渺的美國稅法體系,或是過於魯莽,落入陷阱,或是過於謹慎,錯失機會。
今天我們從移民法和稅法下“居民”差異的切入點,希望可以幫助大家理解美國法律體系的冰山一角:你是不是稅務居民,決定了你面臨的稅收要求。
美國移民法律決定哪些人可以入境和在美國逗留或居住,並且決定這些人在美國境內可以進行的活動。相比,美國稅法下對納稅人的徵稅與“移民法合法入境和居住“無關。
奧馬巴執政時頒佈的DACA行政令給予了數百萬非法移民臨時居住的權利,據統計100萬左右的非法移民每年為美國財政貢獻高達20億美元。
你是不是稅務居民,首先看國籍。
2009年包括UBS在內的瑞士銀行被控協助逃稅,向美國政府支付了數億美元的罰金,並且被迫將美國稅務居民的銀行帳號資訊提交給了國稅局。很多在海外居住的美國公民,有的甚至從未踏上過美國國土,按照美國稅法,除非符合例外情況,否則面臨美國對稅務居民的全球所得徵稅和資訊申報要求。
尤其2010年出臺《海外帳戶合規法案》——又被詼諧地稱為《肥咖法案》——之後,很多境外的美國公民聘請了稅務律師向國稅局申報了《肥咖法案》要求的海外資產資訊。
對於美國公民來說,很少人可以避免稅務居民的身份。趨勢是美國國稅局對稅務居民的境外資產資訊的集中搜集能力越加強大,很多國家和金融機構不堪壓力,紛紛投降。
隨著更多國家加入全球性的共同申報標準(CRS),很快這些國家都會獲得各自”稅務居民“的境外資產資訊。至於各國政府如何使用這些資訊,相信很快就會見分曉了。
我持有綠卡,是不是稅務居民?
對於非美國公民,美國稅法將這些人分為外國人居民,和外國人非居民。
稅法把外國人居民和美國公民歸為一類,都是稅務居民,面臨同樣的全球徵稅和資訊申報要求。
相比“居民”,稅法對“非居民”的要求完全不同,僅僅要求“非居民”對明確羅列的“美國收入”繳稅(比如租賃收入、商業運作收入)。而且美國稅法不要求“非居民”對海外資產資訊作年度申報。
持有綠卡的人,可否避免稅務居民?
雖然根據美國國內稅法,獲得綠卡的合法永久居民一般被默認為稅法“居民“,與美國公民一樣面臨全球所得的繳納和資訊申報要求。但是有些例如長期居住中國的綠卡持有人,取決於“居住”國家的稅法,比如中國稅法,以及”居住“國家與美國簽署的稅收條約,有些符合條件的綠卡“居民”是可以豁免於美國對全球所得的徵稅要求。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否可以避免全球徵稅,綠卡持有人一般情況下仍然需要對海外資產作資訊申報。
持有非移民簽證(例如L,B)是否是稅務居民?
對於持有非移民簽證但在美國居住時間較長的情況,雖然沒有永久居住權,很有可能是稅務居民。
舉例,如果持有L或B簽證的人,在2018年居住時間至少有31天,那麼看是否住滿183天,符合當年183天的話,那麼是稅務居民;
如果2018年居住時間不滿183天,那麼根據2017年和2016的居住時間,按照公式計算,判定根據是否是美國稅務居民。
根據”實際居住“測試成為的稅務居民可以申請例外,符合條件的可以避免成為稅務居民。但是取決於成為”稅務居民“的依據,主張理由並不相同。
時間節點很重要:什麼時候開始成為稅務居民?
重點留在最後。對於高淨值高收入的移民和投資者來說,主要策略是盡可能延後”稅務居民“的開始。那麼如何延後這個時間節點?
有經驗的律師會問綠卡持有人的登陸時間,因為取決於獲得綠卡的時間和在美國居住的時間,有的客戶可以通過延後登陸時間,完成移民前稅務規劃後再登陸美國。其實很多來自歐洲、澳大利亞等國家的移民,因為這些國家的稅法體系與美國有類似的地方,這些移民都非常重視移民前的稅務規劃。
什麼時候不再是稅務居民?
對於非移民來說,取決於實際居住時間。對於綠卡或公民來說,即使按照國際條約臨時避免了”稅務居民“的身份,但是要永久退出美國全球徵稅,必須根據稅法作最後申報,類似稅法對納稅人去世時作最後申報的要求 。
對於高收入高資產的個人想要放棄綠卡或國籍,稅法還有最後一招”退籍稅“。在你離開這個體系之前需要對所有資產的升值部分繳納所得稅。而且如果你為了避免”退籍稅“想轉手資產,可能被視為贈與,面臨贈與稅。對於沒有根據稅法正式退出的,可能繼續視”稅務居民“。
每位元投資人的情況都不盡相同。我們建議投資人根據自身情況,提前做好規劃。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歡迎跟我們的團隊預約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