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B完成對EB-5改革法案的審議:最終改革措施隨時可能公佈

Back 3 7 月, 2019 Christina

管理和預算辦公室(OMB)資訊和監管事務辦公室(OIRA)完成了對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USCIS)擬議條例的審查,以更新名為EB-5的移民投資者計畫。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于2017年1月在《聯邦公報》上首次公佈了其擬議規則,標題為“EB-5投資移民計畫現代化”或RIN 1615-AC07(EB-5現代化條例)。2019年2月22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等待國會兩年多的時間來制定對EB-5計畫的更新後,向OMB提交了自己的EB-5現代化條例,以供審查。

OMB審查通常是在聯邦公報中公佈最終規則之前制定規則的最後階段。OMB可以立即批准建議的最終規則,啟動長達120天的審查,或協商對其收到的草案文本的修訂。關於EB-5現代化條例,在2019年6月27日,OMB將該條例“與變更一致”退還給了美國移民局。實際上,OIRA大體同意美國移民局條例草案的意圖,但做出了實質性的變更。

 

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關於下一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預計將很快在《聯邦公報》上公佈EB-5現代化條例。程式授權要求最終規則至少在規定生效日期前30天在聯邦公報上公佈。更重要的法規要求至少60天。表面上,影響投資者生活的EB-5現代化法規使其成為一項重要的法規,但這並不確定。在發佈之前,EB-5計畫將繼續遵循現有規則。

 

EB-5計畫的影響

如果按照美國移民局的提議最終確定,EB-5現代化條例的變化要點如下:

  1. 將最低投資額從100萬美元大幅增加到180萬美元(或目標就業區(TEA)投資從50萬美元增加到135萬美元);
  2. TEA指定權從國家經濟發展機構移交給國土安全部(DHS);
  3. EB-5投資者創建優先日期保留,以便在特定情況下使用先前批准的I-526申請的優先日期處理任何隨後提交的I-526申請;
  4. 加強對區域中心等的監督。

EB-5專案的利益相關者(投資者、開發商、區域中心所有者等)一直在關注EB-5現代化監管的進展。增加的投資額可能會造成額外的程式負擔,這主要與證明資金的合法來源有關,以及與貨幣兌換和電匯相關的難度和費用增加有關。關於EB-5項目未來的可行性,增加的投資金額可能會導致外國投資者在其他國家投資移民專案的投資額低於美國(即安提瓜、澳大利亞、奧地利、保加利亞、加拿大、賽普勒斯、香港、拉脫維亞、馬爾他、摩納哥、葡萄牙、聖露西亞、新加坡、西班牙、英國、烏克蘭等)。

 

現在應該做什麽?

對於目前在全球範圍內籌款的開發商和區域中心,其發行檔(即商業計畫書、私募備忘錄、認購協定、合夥協定等)可能需要修改,除非(i)發行可以在發行後的30天或60天內完成,或(ii)最終的EB-5現代化法規允許在新條款生效日期前完成這些項目。對於正在進行募集的區域中心和開發商,在繼續進行之前,最好等待新法案的公佈以評估EB-5專案的變化和持續可行性以及TEA對該項目的適用性。對於正在考慮參與EB-5計畫的投資者們,他們最好儘快投資並提交I-526申請,以便根據現行規則獲得授權。

 

最終的EB-5現代化法規是什麼樣子的?

目前還不清楚OIRA對EB-5現代化條例做出了哪些改變。OMB會議現場顯示,OIRA在2019年舉行了四次會議(三次在3月,一次在5月),聽取反對EB-5條例的人士的證詞。因此,EB-5專案利益相關者有理由希望EB-5現代化條例實施更溫和的方法,以例如,以較小的最低投資額(或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步投入)和合理的TEA確定流程進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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