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9日,國會向國土安全部發出了一封兩黨聯名信,澄清了國會關於2022年《誠信與改革法案》的意圖,稱現有的區域中心不需要根據法律重新認證。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最近在其網站上宣佈,由於國會廢除了1993年《商務部、司法部和州、司法部及相關機構撥款法》(最初建立了區域中心試點專案)第610節,所有EB-5區域中心都需要重新提交新的I-956表格(尚未公佈)以獲得授權。在任何新EB-5投資者提交I-526申請之前,必須首先獲得該重新授權的I-956表格的批准。此外,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聲稱,區域中心還必須提交一份新的“專案表格”(尚未發佈,內容未知),即使是之前已經批准的項目。這對EB-5行業的毀滅性影響是,國會為允許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更新其系統和表格而提供的60天“重啟”已經變成了EB-5專案真正開始前的2-3年等待。
國會澄清函:
貝林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提起了新訴訟
貝林區域中心認為,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行為是非法的,違反了對法規的通俗解讀,並在EB-5區域中心和投資者等待痛苦的重新授權過程結束9個月後,基本上取消了EB-5專案。貝林隨即提起訴訟,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對該語言的解釋及其取消所有現有EB-5區域中心認證的做法提出質疑。
貝林曾在2021 年6月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提起的訴訟中勝訴,現在貝林又提起了一項新的訴訟,並申請了一項臨時限制令,即要求法院命令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停止其對區域中心的取消授權,以允許EB-5投資者在2022年5月14日之後照常提交I-526申請。
國會並沒有打算取消區域中心的授權
今天來自國會的信函清楚地表明,國會在2022年3月15日通過EB-5改革和誠信法案時,並沒有打算取消區域中心的授權。民主黨眾議員Nadler、多數党領袖Schumer以及共和黨參議員 Cornyn和Graham表示,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正在製造不必要的負擔和冗餘,事實上,它已經擁有實施廉正措施所需的工具,同時仍允許區域中心和投資者繼續進行新的申請。
這件事的核心是,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專注於廢除1993年《商務部、司法部和州、司法部及相關機構撥款法》第610節的法律語言。1993年的撥款法案最初設立了區域中心試點專案)。正如法律起草人在信中解釋的那樣,廢除語言的目的是將EB-5區域中心計畫從《撥款法》中刪除,並將其完全置於其所屬的《移民和國籍法》之下。這並不是取消該計畫。該法規本身是為了重新授權區域中心計畫,並通過各種規定假設區域中心的存在。瞭解2022年EB-5改革法案的更多資訊(摘要)。
2022年EB-5改革法案假設現有區域中心繼續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EB-5改革法案》明確規定,已經批准的專案,即使是新法律頒佈之前的專案,仍然有效,並對新的I-526申請的裁決具有約束力。此外,受祖父法案保護的EB-5投資者仍然需要區域中心來計算間接創造的就業機會。由於區域中心不合規而更換區域中心的EB-5投資者將沒有區域中心來保留其優先日期並繼續其申請。
貝林的動議將於2022年5月10日由地方法院審理。如果你想第一時間瞭解訴訟進展,請聯繫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