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貝林阻止美國移民局取消EB-5區域中心授權的訴訟進行了第二次聽證會,在法庭上發生了一個極為奇怪的轉折,美國移民局在過去幾年EB-5區域中心計畫到期問題上的立場發生了轉變,似乎同意了貝林的觀點,即EB-5區域中心計畫在2021 6月30日之後沒有失效。他們在聯邦法官面前承認了這一點。
瞭解貝林當前的訴訟,貝林的適當補救措施是什麼?
在聽證會之前,法院特別要求政府準備並解釋“在2018年12月日落【政府關門】和2021年 6月日落之後的期間,【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能夠監督區域中心並向其收取費用的法定機構。”
在回答這一問題時,政府律師表示,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有權根據1993年《撥款法》第610(a)節的規定,監督各區域中心並向其收取費用。政府表示,(b)小節(為區域中心設立簽證預留)失效,(a)小節確立的區域中心計畫的基本結構仍然存在。
法院顯然感到很驚訝,美國移民局和貝林都同意,根據第610(a)條,日落後區域中心專案仍然存在。法官直接問道:“如果這是正確的,那麼只有3000個被預留的簽證過期了,但[EB-5區域中心]試點專案仍然存在?”對此,美國移民局表示,法案(a)小節創建了該計畫,而(b)小節制定了簽證限額,但(a)小節使美國移民局能夠在日落後繼續監控該計畫。
此前,貝林於2022年2月對美國移民局提起了第二次訴訟,對法案失效的有效性提出質疑。貝林當時即指出,只有為區域中心預留的簽證失效,但(a)小節規定的區域中心計畫仍在繼續,雖然區域中心相關申請不再預留簽證,但美國移民局仍有權根據通用簽證配額為區域中心相關申請簽發簽證。
當然,在貝林提起第二次訴訟時,美國移民局肯定不會採取這一立場。此外,在轉向與當前訴訟更相關的問題之前,美國移民局表示,它對第(b)小節的解釋不同,並且“簽證”和“簽證數量”有所不同。
儘管如此,貝林還是獲得了道義上的勝利,這進一步證明了貝林提起之前的訴訟是正確的決定。2022年《EB-5改革和誠信法案》頒佈後,貝林自願撤回了其訴訟,因為該問題已變得毫無意義。但貝林將繼續引領美國移民局正確管理EB-5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