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資方式對比:直接投資vs區域中心投資

Back 8 10 月, 2021 Christina

最近EB-5區域中心計畫仍然處於暫停的狀態,那現在是不是直接投資的好機會呢?今天我們就來好好對比一下這兩種投資方式。

 

背景

EB-5移民簽證項目由美國國會在1990年創立,旨在通過外國投資創造就業刺激美國經濟,正如大家所知:若投資額達到100萬美元(如果投資標的是位於農村或者高失業地區,即TEA地區,則投資金額可降為50萬美元),並且投資的項目必須創造至少10個美國就業崗位,外國投資者就有機會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

 

在初期,EB-5項目並沒有得到充分利用,直到2014年通過EB-5項目分配給中國大陸申請人的簽證配額達到上限(每年10,000.00張),它才真正火爆起來。EB-5火爆的主要原因在於,過去幾年越來越多的地產開發商利用它來進行融資,自2008年美國金融危機之後,地產商獲得銀行貸款難度增加,因此他們把目光投向EB-5項目,將其作為一個低成本替代融資方式,許多知名地產專案都加入其中。

 

直投EB-5是EB-5移民法案的本質,是永久性法案,永久有效,無需延期,也沒有被暫停的風險。EB-5區域中心計畫的暫停對於EB-5直投沒有任何影響,申請、審核、簽證排期、面試、簽證發放一切照常。

 

區域中心專案的創立

幾乎所有的EB-5投資項目的增長都表現在區域中心專案上,由於初期EB-5項目增長頗為緩慢,美國國會便在1993年創立了區域中心專案,做為直接投資以外的另一個選擇。正是因為如此,投資者現在才能夠投資區域中心專案。區域中心經美國移民局核准,可募集外國投資為特定區域的諸多專案進行融資,從而促進地區經濟發展。

 

但是EB-5區域中心計畫是EB-5移民法案中的試驗性計畫,並非永久的移民法律,它在特定的背景下被提出和生效,並且需要定期延續才得以繼續生效,所以才會出現現在的暫停的情況。

 

通過區域中心專案投資有以下幾個好處:

  • 投資人無需居住於投資所在的地區;
  • 區域中心負責遵守並確保專案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
  • 資金可通過一個附帶明確退出策略的貸款模式進行籌集與投資;
  • 雖然每個投資專案至少要創建10個就業機會,但這些機會可以包括由創造就業機會的企業刺激而得的任何間接或衍生就業機會

 

由於全程無需投資人過多參與,因此區域中心專案深受投資者歡迎,絕大部分投資人對經營企業並無多大興趣,投資人更關注的是如何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EB-5投資人都在尋求最簡單的方式來達到美國移民局的要求,因此,95%的投資人可能會選擇通過區域中心進行投資,因為直投太複雜了。

 

跟通過區域中心投資相比,直接投資也有一定的優勢:

  • 申請無需區域中心支援;
  • 專案為永久性專案,不受區域中心暫停影響;
  • 不同於貸款模型中處理時間和允許回報的不確定性,直投模式中的資金配置和收益方式與任何其它私募股權投資相似;
  • 投資人有更多機會參與企業運行,對那些希望在投資中發揮積極作用的投資人來說,他們對投資項目有了更強的管控權;

 

儘管直投EB-5項目有很多強有力的賣點,但依然有各種原因導致其受歡迎程度不足。其中,最大的一個不利點,也是嚇退投資人的一個關鍵因素,是對創造就業機會的要求。直投專案要求每一位投資人都必須在其EB-5專案的工資單上顯示聘用了10名全職員工,且“全職崗位必須由企業直接創造”。這是一項非常嚴格的要求,意味著所創造的崗位要有具體的類型和具體的數量,因為就業人員必須是企業的全職雇員,每週工作時長35小時以上或更長;而這些需通過發薪記錄、考勤表、IRS(美國稅務局)W-2報稅表等等資料來證明;對投資人而言,這意味著,與房地產開發項目相比,投資項目更有可能是運營專案。而那些想當甩手掌櫃的投資人,就要開始擔憂自己在企業裡應該擔任的角色和作用了。

 

雖然目前EB-5區域中心投資到期,但是我們相信這只是暫時的,預計在接下來的一個月裡會有重新授權的消息。對於仍然希望通過EB-5投資移民拿到美國綠卡的投資人來說,不妨利用現在的時間,做好投資前的準備:查閱專案檔案,與律師溝通,準備資金來源報告的相關檔等,等到重新開放申請的時候,可以儘早遞交申請,鎖定更早的優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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