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工卡5年變18個月,身份焦慮再升級!

Back 5 12 月, 2025 Christina

12 月 4 日,川普政府發布最新政策更新:針對庇護、難民、暫緩遣返、T/U 簽證持有人,以及依據《移民法 INA 245》遞交 I-485 進行身份調整的申請者,其工作許可(EAD)最長有效期將從 5 年 「回調」至 18 個月。此調整同時適用於首次申請與續簽申請。新規自 12 月 5 日起正式生效,影響所有在當天及其之後提交的 I-765 申請,也包括目前仍處於等待審理階段的案件。

這意味著拜登時代曾短暫實施的「五年期工作卡」正式畫上句號。

 

在移民政策持續趨緊的背景下,這一調整迅速引發留學生群體、身份轉換申請人、EB-5 遞件者的關註:EAD 縮短,會不會影響 I-526E & I-485 雙遞交?會不會拖慢綠卡?

 

官方公告的核心內容:多類 EAD 有效期從5年縮短為18個月

 

USCIS 在 12 月 4 日發布的公告中明確指出:EAD 最長有效期統一由 5 年縮短至 18 個月,適用於以下類別的初次及續簽申請:

  • 已獲準入境的難民(refugees);
  • 一獲得庇護(asylees)的外國人;
  • 獲得撤銷遣返/驅逐(withholding of removal)的外國人;
  • 正在申請庇護或撤銷遣返(pending asylum/withholding)的外國人;
  • 依據《移民法 INA 245》遞交 I-485 調整身份者;
  • 已提交取消遣返(Cancellation of Removal)或《尼加拉瓜調整和中美洲救濟法案》(NACARA)申請的外國人。

 

該政策從 2025 年 12 月 5日起正式生效,即該日起新遞交或正在審理中的 I-765都將只有18個月有效期。

USCIS 表示,這一調整是為了 「確保更頻繁的身份審查(vetting)以阻止欺詐與潛在安全風險」。USCIS 局長 Joseph Edlow 在公告中直言:「更頻繁審查能確保申請人不威脅公共安全,也不會宣揚有害的反美理念。」本次政策調整與國家安全議題緊密相連。

 

H.R.1 法案帶來的額外要求:部分類別的 EAD 進一步縮短為最長 1 年

 

除了整體回調至18個月,USCIS 還依據 2025 年 7 月 4 日簽署的 H.R.1《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對特定人群實施更為嚴格的 EAD 時限管理。這些類別的 EAD 最長為 1 年(或更短):

  • 被假釋入境的難民(Refugee Parolee);
  • 獲得臨時保護身份(TPS)的外國人;
  • 一般假釋(Parole)入境者;
  • TPS申請待決中的外國人;
  • 創業者假釋( Entrepreneur Parole)受益人的配偶。

 

有效期計算方式:「1 年有效期 」或 「假釋/ TPS授權期限到期日 」兩者中取其較短者。適用於所有 2025 年 7 月 22 日及之後遞交或審理中的 I-765。

 

是否影響I-526E和 I-485雙遞交?

 

此次調整不影響I-526E和 I-485雙遞交(concurrent filing)。但是,EB-5新申請人的工卡有效期將只有18個月。

換言之,此次變動完全停留在程序層面:政府對「等待的特權」收取了更高的行政成本;如未來出現排期倒退,因續卡頻率上升,USCIS 也將獲得更多費用收入。新規的核心是加強審查、提高監管密度,但並未觸碰「雙遞交」製度的法律基礎,也未改變其資格認定標準。因此,對於EB-5職業移民類別申請人而言,流程依然保持不變,審批路徑完整延續,增加的是文書負擔和金錢成本,而非申請風險本身。

需要註意的是,AP 目前仍維持 5 年有效期,但在 USCIS 幾乎「每日更新」政策的大環境下,未來被縮短的可能性也很高。另外,新規新增了 1,000 美元的 AP 申請費用;按規定 C09(身份調整)類別應當豁免,但由於系統無法自動識別豁免狀態,許多申請人在入境時被誤導至二次檢查(secondary inspection),等待時間往往長達 3–4 小時。因此,申請人務必隨身攜帶AOS( I-485) 收據,以備查驗。

 

總結:從例外回歸常態

 

USCIS 在政策更新中指出,此次調整旨在「加強安全審查、提升身份核驗的一致性」。在拜登政府期間,為緩解積壓與減少續簽壓力,移民局曾將上述人道類別的工作卡有效期臨時延長至 5 年,但這一有效期在以往的製度中並不常見。

此次公布的政策變化,明確將人道類 EAD 的最長有效期統一回調至 18 個月。從政策軌跡看,這更像是一種「恢復過去標準」的回擺,而並非全新限製。移民局強調,縮短有效期同樣適用於續簽申請,即申請人今後需要更頻繁地遞交更新材料,並在較短周期內接受更多背景核查,以維持工作授權的有效性。

所以,對於正在或計劃進行「雙遞交」(Concurrent Filing) 的客戶,我們建議實時關註政策更新,同時盡早遞交以鎖定當前政策窗口。已獲批的客戶記得隨身攜帶AOS( I-485)收據,避免因系統識別問題而被迫進入二次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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