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宣佈:為外國學生(F-1)提供一定程度靈活性,因為畢業後實習培訓(OPT)的就業許可申請 I-765表格,接受申請的確認通知出現延誤(Delayed Receipt Notices)。
有關OPT、14個月的靈活性
一般情況下,F-1學生畢業後,可以申請最長12個月的OPT;並且該OPT必須在課程結束後的14個月內完成和結束。
因為移民局信箱設施造成的延誤,可能阻止了一些申請人,沒法在這14個月內獲得完整的12個月的OPT。因此,USCIS宣佈,現在將14個月的期限,改為從I-765表格獲得批准之日起算,而不是之前課程結束後。
在14個月的期限內,USCIS將按照指定學校官員(DSO)最初在I-20表格(非移民學生身份資格證書)上建議的期限,來批准OPT的就業許可檔(EAD)。
此前因為延遲而受影響,沒有獲得完整12個月OPT(但不超過12個月)的申請人,可能會因此而要求更正就業許可檔(EAD)。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表示,將隨後發出更正的EAD,並附上新的結束日期,從而涵蓋學校官員(DSO) 在I-20表上,建議的全部OPT時間。
拒絕後重新提出申請
因為USCIS信箱設施造成的延誤,一些及時提交OPT I-765表格但被拒絕的申請人,可能無法在要求的申請期限內重新提交。
如果再申請是在2020年10月1日-2021年5月1日之間及時提交的,USCIS將接受,普通學科學生,以及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STEM)學科學生,重新提交的I-765表格,以完成申請。
但所有再申請,必須在2021年5月31日之前收到,以便讓USCIS將之視為在原始接受日期提交的。
I-765表格申請遭拒的申請人,應提供USCIS拒絕的副本。申請人也無需從學校官員(DSO)獲得更新的、推薦OPT的新I-20表格,只要申請人在最初在學校官員(DSO)推薦的30天內提交OPT申請,或者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STEM)學科學生在學校官員(DSO)推薦的60天內提交OPT申請 。
簽名缺失或申請補件
USCIS信箱設施,通常會拒絕沒有簽名或簽名不足的OPT或STEM OPT的I-765表格。
但是,如果USCIS信箱設施已經接受了沒有簽名或簽名不足的表格的話,USCIS將發出補件請求,而不是拒絕申請。
這將為申請人提供機會回應,並提供必要的簽名或糾正簽名不足。USCIS鼓勵提交I-765表格的申請人,在其網站上查看表格說明,以確保表格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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