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局提供及時處理數據將促進EB-5項目的透明度並增強完整性
2024年4月29日,貝林在聯邦法院提交了一項訴訟,迫使美國移民局(USCIS)回應貝林根據《信息自由法案》(FOIA)提出的請求,以獲取更清晰的EB-5申請數量和流程。 我們的目標是增加美國移民局的透明度,使EB-5投資者在選擇EB-5項目、申請EB-5投資移民簽證時能夠做出知情決策。
貝林對《信息自由法案》的請求不僅僅是申請數量,還擴展到在EB-5新法案後,影響理解這些數字的重要的內部標準和政策的記錄,貝林本次提起的訴訟,也進一步擴展了其在EB-5市場中的思想領袖角色。
背景:貝林提交《信息自由法案》請求
貝林提交了多項《信息自由法案》請求,要求美國移民局提供數據。 其中包括與以下相關的數據:
- 從2022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4日提交的I-526E申請數量,包括審理狀態、國別和申請類別(例如,農村項目 vs 城市高失業率項目)
- 從2022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4日提交的I-485申請數量
- 提交的I-956F申請數量,包括預期的EB-5投資者數量、籌資資金目標、申請類別等記錄
- IPO工作人員數量以及在各種EB-5申請上的IPO工作人員分配
- 美國移民局如何「優先處理」農村項目的申請的政策和程序
- 美國移民局在處理I-485身份轉換申請時,如何使用「雙重審批類別」以最大化簽證發放量,並避免簽證浪費的政策和流程
通過澄清這些問題,EB-5家庭可以更好地避免僅僅是「銷售話術」和激進的營銷策略。 相反,投資者可以專註於更重要的事情:EB-5項目的質量以及他們的EB-5合作夥伴的經驗。
數據不會說謊:獲取詳細的更新可以幫助投資者準確預估獲得EB-5綠卡的時間
盡管美國移民局每季度發布I-526 / I-526E申請以及I-829申請的數量,但其發布速度並不及時 。 數據發布的延遲長達一年或更長時間。 此外,移民局也沒有將這些數據按農村項目、城市高失業項目或基礎設施項目這三類簽證預留類別進行細分,並且沒有發布具體申請的國別數據。 這些信息對於理解排期和簽證積壓至關重要。
國務院每月發布簽證公告,顯示基於出生國家的簽證和類別的當前情況,但對於EB-5投資者來說,這並沒有提供完整的獲取綠卡的時間。 簽證公告只顯示簽證申請的「最終行動日」或「提交日期」。 這些日期指示申請人可以根據其優先日期和簽證可用性,預計何時處理他們的簽證申請。 但是,它們不一定反映實際處理時間或積壓的全部範圍。
這是因為美國移民局的處理時間扭曲了未來可能可用的簽證數量。 新法案的通過為EB-5項目帶來了必要的改革(例如雙遞交、區域中心背景檢查、現場考察等),並為投資者提供了一個穩定的長期法案和「祖父條款」保護。 自2015年以來,EB-5 計劃首次站穩了腳跟,盡管所需投資額提高到了80萬美元,但它還是帶來了復蘇。 H-1B家庭遭遇裁員的不幸情況也推動了EB-5受歡迎的程度。 如果不進行有意義的移民改革來解決EB-2和EB-3的排期問題,越來越多的H-1B家庭就會將EB-5作為更快獲得更好工作機會、避免子女超齡、以及避免子女經歷父母不得不經歷的F-1 / H-1B路徑的最佳選擇。
申請量的增加使移民局等待裁決的新法案前申請數量激增,新法案後的申請數量也在不斷增加。 美國移民局公布的處理時間是出了名的誇張。 盡管美國移民局正在努力改善處理時間,但審理時間仍然太長。 申請獲批的時間越長,為申請者和受益人(配偶和21歲以下未婚子女)分配簽證的時間就越長。 這種滯後意味著,雖然簽證公告顯示EB-5的預留簽證(農村項目、城市高失業率項目和基礎設施項目)對所有國家來說都是沒有排期的,但實際上,未來可能會出現中國、印度和其他高需求國家的簽證積壓。 這種情況也會加劇老EB-5投資人的排期,因為簽證預留會奪走在老法案下,也就是老投資人的簽證。 每個類別的國家上限很低(僅有7%),這也意味著,如果不采取創造性的政策,比如使用「雙重審批類別」來獲取「非簽證預留」池中的簽證,配額就會很容易被突破。
了解申請數量,新提交的EB-5申請所在的預留簽證類別,以及來自哪個國家是非常重要的。 這可以幫助投資者、移民律師和其他利益相關者更準確地預測積壓是否會發生,何時會發生,以及在一定程度上,積壓將持續多長時間。
貝林尋求了解的另一個關鍵因素是,EB-5綠卡是如何發放的,特別是給世界其他地區(除中國和印度外)的申請人。 目前還沒有足夠的新法案後的綠卡發放數量來確定在未來可能會出現積壓的時間和方式。 我們看到I-526E申請的獲批函上有2個簽證代碼:一個是非簽證預留的,即使該投資者投資的項目屬於EB-5簽證預留項目(即農村項目、城市高失業率項目、基礎設施項目),另一個是簽證預留的。 我們還看到了在簽證預留類別中的同一投資者被授予非簽證預留的簽證。 這非常重要:如果美國移民局和國務院向世界其他地區的家庭(中國和印度之外的家庭)發放非簽證預留類別的綠卡,這將在該財政年度為來自需求更高的國家,即中國和印度的投資者提供更多的預留綠卡,從而緩解積壓和排期。
貝林已經在實踐中看到了這一點。 現在,我們在試圖獲取美國移民局實施此政策的記錄,以確認這確實是官方做法。
EB-5新法政策:明確EB-5新法政策可為投資者的EB-5投資提供更多可預測性和確定性。
當前數據可以幫助EB-5投資者查看簽證積壓是否可以減輕或預防。
2022年的EB-5改革和誠信法案(RIA)包含了多項國會未對其進行定義的重要政策變更。 美國移民局預計應根據RIA要求發布聯邦規則以澄清和執行RIA的規定,在某些情況下,RIA明確要求美國移民局這樣做。 截至2024年5月,自2022年3月15日RIA生效以來,美國移民局尚未發布任何擬議規則的通告。
一個顯著的新政策是規定美國移民局將根據《移民與國籍法》第203(b)(5)(E)(ii)條款優先處理農村項目的申請。 這一變化源於一些參議員試圖將EB-5投資從傳統上受歡迎的城市項目轉向農村地區,而這些農村地區常常被開發商和投資者忽視,因為其在融資、開發和退出時,農村項目存在更大挑戰。 這並不意味著所有的農村項目都是不好的,只是農村項目沒有城市項目所具有的特點。 這些特點包括:(1)像機構投資人這樣的資本;(2)可靠的基礎設施,例如通往項目的公共交通;(3)市場需求驅動因素,以吸引項目的租戶、購買者或占有者;(4)公共和私人股權和債權,通過出售或再融資退出項目。 這也並不意味著所有的城市項目都是優秀的。 每個項目的風險和風險緩解措施都不盡相同,根據地點、資產類型等的不同,風險和風險緩解措施也大相徑庭。
正如上文所述,為了促使更多的EB-5資金進入農村地區,來自農村州愛荷華州和佛蒙特州的Grassley參議員和Leahy參議員在RIA中堅持了一些措施,例如優先處理和簽證預留。 然而,在RIA通過兩年後,一個重啟的EB-5計劃顯示了這些措施的限製,這實際上可能會在未來造成更大的問題。 RIA中僅一次提到了「優先」處理,但是國會沒有對其進行定義。 對法規的解釋歷來是狹義的,值得註意的是,國會沒有使用以前在《移民和國籍法》中使用的定義程序術語,如 “加快處理 “或 “加急處理”。
例如,「加快處理」可以在請求緊急個人情況下發生。 貝林在疫情期間有幾份醫師投資者的I-526申請獲得了批準,因為他們是前線幫助患者的醫生。 「加急處理」需要支付費用,過去已經多次向美國移民局提出過針對EB-5裁決的「加急處理」服務,但迄今為止,EB-5項目中尚未實行加急處理。
RIA下的優先處理僅指根據《移民與國籍法》第203(b)(5)(E)(ii)條款的農村地區項目的申請。 換句話說,它指的是RIA後提交的I-526 / I-526E申請。 它沒有明確提到,如I-485調整身份申請或DS-260移民簽證申請,或EAD和AP,這些文件將作為美國境內申請人的臨時福利,在2-4個月內發放,不管您投資的項目屬於哪個類別。
盡管如此,我們看到許多推廣人員過度宣傳優先處理意味著投資者將很快獲得綠卡。
了解事實:避免激進的誤導性銷售話術
披露這些記錄符合RIA的原則,特別是在加強EB-5項目的誠信方面。 通過及時全面地更新公眾關於申請數量的信息,美國移民局幫助了所有的EB-5利益相關者,特別是來自歷史上需求量較高的國家,如中國、印度和越南的EB-5投資者,以評估簽證積壓的可能性。 太多的時候,EB-5區域中心及其推廣人員,包括海外移民代理人,聲稱可以「快速獲得綠卡」。 有些人故意誤導EB-5投資者,聲稱他們可以在短短12個月內獲得綠卡。
還有一些人過分依賴於為農村項目提供優先處理的「承諾」,他們聲稱EB-5投資者不僅會更快地獲得I-526E批準,還會更快地獲得EAD、AP、或者I-485調整身份申請或DS-260移民簽證申請以獲得綠卡。 實際上,無論您投資於哪個項目,無論是城市高失業率項目、農村項目還是基礎設施項目,您都將在提交申請後大約2-4個月內獲得您的EAD/AP。 此外,在2024年,農村地區的I-526E申請需要14-17個月才能獲得批準 – 2023年初某幾個已經關閉項目所經歷的快速批準已經成為歷史。
從美國移民局直接獲取數據將有助於消除混亂,使EB-5投資者能夠專註於最重要的事情:對EB-5項目進行基本投資盡職調查,並選擇一個經驗豐富、可靠的EB-5區域中心。 EB-5投資者不應基於恐懼或虛假承諾選擇項目。
接下來:美國移民局必須對貝林的訴訟作出回應
預計美國移民局將在2024年6月2日或之前對訴訟作出回應。 我們預計會有各種不同的回應,從駁回訴訟的動議到討論如何準備文件並達成協議。
一旦美國移民局開始回應,他們可能會分享數百甚至數千頁的記錄,這將需要貝林團隊及其在Kurzban、Kurzban、Tezeli和Pratt P.A.的法律團隊花費大量時間和資源來解析。 不幸的是,這些數字將限於3月中旬,由於文件傳遞給鎖箱承包商進行IOE編號分配的延遲,這些數字可能是不完整的。 因此,有必要向美國移民局施加壓力,要求其及時定期發布詳細的數據。
盡管要求記錄的申請數是簡單的,但我們預計美國移民局在涉及我們關於某些RIA政策的FOIA請求的記錄方面可能不會那麽樂意。
然而,美國移民局必須作出回應,並告知公眾其如何處理農村和城市高失業率項目的申請,以一種既符合RIA,又公平對待所有EB-5投資者家庭的方式。 美國移民局還必須解釋如何通過使用雙重簽證代碼最大程度地提高簽證可用性,並避免簽證浪費,以一種方式釋放更多保留簽證給高需求國家,以減輕潛在的積壓。
忽視FOIA請求並阻止對美國移民局申請數量、政策和程序進行有意義的披露,將損害EB-5項目的完整性,並且與EB-5改革和完整性法案的意圖和精神不一致。 當機構缺乏明確性、一致性和處理申請、更新其在線政策手冊,並發布聯邦規則和法規時出現延遲,就會出現不良行為、投資者操縱、虛假陳述,甚至欺詐。 誠信是RIA承諾的特征,但服務本身需要更多的透明度。 貝林再次代表整個EB-5行業采取了這一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