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林的訴訟取得了勝利,法院發佈了初步禁令,命令EB-5立即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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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就可以提交I-526申請,早期投資者將擁有巨大優勢。
法院裁決的直接影響是,新的EB-5投資者現在就可以提交新的I-526申請。法院駁回了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對區域中心的取消授權,不需要再批准I-956表格。由於貝林區域中心現已被重新指定為授權的EB-5區域中心,其EB-5專案已獲得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I-924範例批准,已經獲批的商業計畫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裁定新的EB-5投資者的I-526申請具有約束力。
早期申請者,尤其是來自未來有排期風險的國家的投資者,在其國家簽證仍可用的狀態下,可以利用能夠馬上提交申請的優勢。最重要的是,投資者可能成為第一個獲得為高失業率地區(或TEA)專案預留簽證的人。EB-5簽證總數中只有10%預留給TEA項目。通常,這意味著大約有1000張簽證(或每年少於360組投資者)。本財年,EB-5計畫獲得了約19980張簽證;因此,大約有1998張簽證是預留給TEA項目的。投資TEA項目的投資者有資格獲得這些預留簽證,並享受單獨的簽證排隊。例如,在沒有預留的EB-5簽證類別中,中國投資者目前面臨排期(優先日期目前為2015年11月),但如果他們選擇一個符合簽證預留條件的項目,目前是沒有排期的。
已經在美國的投資者也可以利用同時提交申請的優勢。此條款使在美國的EB-5投資者能夠在提交I-526申請的同時一起提交I-485申請以調整身份。這意味著這些投資者可以在等待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批准其綠卡申請的同時獲得工作授權和旅行許可證(通常在6個月內)。這些投資者在生活、工作、學習和旅行方面將享有更大的靈活性,而不受通常適用於H-1B、F-1、E-2等其他簽證的限制。
早期投資者可以在優質的EB-5項目中獲得第一選擇。貝林的旗艦項目 – 百老匯大街1900號 – 為EB-5投資者提供了一個已獲得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I-924範例批准和投資者I-526批准的項目。根據2022年新的EB-5改革和誠信法案(“RIA”),在處理新的I-526申請時,事先批准的商業計畫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具有約束力。此外,貝林區域中心的百老匯大街1900號項目的垂直建設已經在進行中,已為其投資者創造了950多個合格的EB-5工作崗位。項目資本已100%到位,同時獲得了由標準普爾500指數公司提供的完工擔保。新EB-5投資者可獲得的名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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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提起上訴或中止不太可能成功,從而確保貝林的補救措施和EB-5投資者提交新的I-526申請的能力。
雖然移民局可能會尋求上訴,但成功的可能性很低。而且上訴程式也是一個很長的程式,在整個過程中貝林區域中心仍是授權狀態。這意味著EB-5投資者可以通過貝林繼續提交其EB-5申請。
初步禁令是一種禁令,即在審判之前或審判期間,強制一方採取行動或不採取行動的命令。初步禁令的目的是在作出最終判決之前保持雙方的現狀。雖然初步禁令是臨時補救措施,但可以上訴。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初步禁令令後有有限的時間(通常在10天內)提交中間上訴,這樣它就可以要求上訴法院在上訴期間暫緩執行地區法院的命令。如果中止被拒絕,那麼禁令仍然有效,等待上訴。此外,除非另有命令,否則地方法院的訴訟也會進行簡易判決或審判。
中間上訴不太常見。更常見的是對最終判決的上訴。在貝林區域中心目前針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訴訟中,事實沒有爭議。爭議在於,當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宣佈2022年《EB-5改革和誠信法案》自動取消了現有EB-5區域中心的授權,並要求通過批准5月中旬發佈的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新的I-956表格對其重新授權時,是否犯了法律錯誤。這個問題可以通過解釋法規文本來解決,如果模棱兩可,可以通過確定國會在通過法規時的意圖來解決。
在批准有利於貝林區域中心的初步禁令時,地區法院裁定,如果案件繼續審理,貝林可能會在案情上勝訴。由於沒有事實爭議,只剩下一個法律問題,本案極有可能進入簡易判決。貝林區域中心在之前的訴訟中成功撤銷了2019年EB-5現代化規則,贏得了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簡易判決。簡易判決為最終判決。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發佈的法規全部取消(適用於整個行業)。在這種情況下,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有60天的時間提交上訴通知,以保留其對地區法院裁決提出上訴的權利。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還可能尋求暫緩地區法院的命令,該命令使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對EB-5區域中心的取消授權無效。
無論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尋求對初步禁令提起中間上訴,還是對簡易判決提起上訴,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都可能失敗。移民局主要依靠2022年《EB-5改革和誠信法案》中“廢除”一詞的單一使用。另一方面,如果EB-5區域中心由於RIA的頒佈而自動取消授權,法規中包含的幾條規定將毫無意義。此外,國會已經發出了兩封澄清函,告知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這是錯誤的,國會並不打算取消EB-5區域中心的授權。
經過幾個小時的庭審,地區法院裁定,RIA並沒有定論。因此,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需要就RIA是否在法律頒佈時取消對現有EB-5區域中心的授權作出政策決定。移民局不能簡單地在其網站上宣佈EB-5區域中心被取消授權,不能簡單地發佈新的表格和要求。相反,假設RIA在這一點上沒有定論,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必須根據《行政程式法》參與機構規則制定,該法要求在採取任何行動之前有一段公告和評論期。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通常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至少需要一年時間才能發佈新規則。更新:閱讀法院最近的判決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真的尋求對法院的裁決提出上訴,是不太可能成功的。即使上訴,第九巡迴法院(包括加利福尼亞州)的上訴程式也需要大約1年的時間才能作出決定。在此期間,針對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禁令將有效,EB-5投資者仍可提交I-526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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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林有通過TEA認證的EB-5專案,每天都在創造就業崗位並降低風險。
EB-5投資者有機會選擇一個資金已經到位,已開工在建設中,並且在持續創造就業機會的EB-5專案。貝林的百老匯大街1900號EB-5項目是一座垂直結構的機構級多戶住宅樓。迄今為止,已經創造了近1000個合格的EB-5工作崗位。該項目不僅獲得了I-924範例批准,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甚至還批准了多位實際投資者的I-526申請。
任何EB-5專案的最高風險階段都發生在預開發和初始施工階段。最初的障礙是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施工許可證,以獲得政府和各地方機構建設項目的許可。在官僚機構中為一個複雜的專案導航充滿了障礙。投資者可以選擇貝林的百老匯大街1900號,因為它已經成功完成了所有前期開發階段。
與此同時,專案在融資階段,試圖鎖定所有資本的時候也往往遇到障礙。正如最堅固的鋼鐵是由專業鐵匠在火中鍛造的一樣,最堅固的EB-5項目也有機構合作夥伴,並受益於其對嚴格承銷流程的審查。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擾亂了許多專案,導致許多銀行和機構合作夥伴全部撤回、推遲或取消專案。貝林的百老匯大街1900號項目擁有強大的機構承諾,其中包括一家標準普爾500指數公司,而且該公司也提供了竣工擔保。即使百老匯大街1900號項目不再獲得任何新的EB-5資本,該項目仍將獲得全額所需資金,並將如期完成。
項目建設中風險最大的階段發生在動工之初。此時可能會發現低於地面的障礙物或環境問題。這些可能會影響專案的預算和時間進步表。貝林的百老匯大街1900號專案已經開始垂直施工了,正在以每週完成一層的速度進行,現在的施工過程更加常規,風險更低。
點擊查看百老匯大街1900號項目24小時施工C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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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林區域中心的投資人將獲得為TEA項目“預留”的1000張簽證。
早期的EB-5投資者將享有優先權投資符合新簽證規定的TEA項目。EB-5改革和誠信法案創建了新的簽證類別,為農村專案保留20%的簽證,為高失業率的TEA項目保留10%,為基礎設施項目保留2%。因此,在每年10000張EB-5簽證限額中,這些項目的投資者將其簽證從普通簽證類別中撥出。
這對高需求國家的投資者尤其有利。來自中國、越南和印度的投資者可以在I-526批准後就獲得EB-5簽證,即使這些國家在無保留的普通簽證類別中面臨排期。例如,截至2022年6月,只有I-526優先日期為2015年11月22日或更早的中國投資者才能獲得簽證,但投資TEA專案的中國投資者沒有排期。被分配到簽證預留類別的EB-5投資者將能夠獲得EB-5簽證並立即移民到美國,從而大大縮短等待時間。
但這些簽證是有限的,只有10%的年度限額用於TEA項目,即城市項目。與典型的農村專案相比,城市專案通常規模更大,位置更好,機構參與更多。投資于貝林區域中心贊助的TEA項目的EB-5投資者將優先獲得這些預留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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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投資者可以使用新的“同時提交申請”的政策,在等待批准的同時享受綠卡的好處,享有更多的靈活性,加快流程。
除了創建新的簽證預留外,《EB-5改革和誠信法案》還增加了同時提交申請的條款,允許投資者在提交I-526申請的同時提交I-485申請,進行身份調整。已持非移民簽證居住在美國的EB-5投資者可以遞交申請,以調整身份。
同時提交I-526和I-485申請使已經在美國的EB-5投資者能夠立即將其移民身份更改為“待定調整”。之後,他們可以在美國的任何地方生活、工作和學習,在等待EB-5申請獲得批准的同時,享受綠卡的好處。這一條款還使這些投資者免受非移民簽證(如H-1B、E-2和F-1簽證)通常會施加的工作限制。對於非移民簽證即將到期的外國人來說,同時遞交申請可能是一種有效的策略。
要同時提交申請,EB-5投資者其應課稅國家的優先日期必須是當前日期。因此,面臨簽證排期的EB-5投資者應考慮投資TEA項目,以獲得預留簽證,避免簽證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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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林的所有債務和股權投資都是開放的,但只有有限的時間。
貝林區域中心在為投資者提供多種EB-5投資選擇方面是獨一無二的。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投資和移民目標,從3種不同的方式中進行選擇。無論投資者選擇哪種,他們都可以獲得具有機構品質的三藩市灣區多戶住宅項目。
貝林區域中心的債務投資選項是定期貸款,提供開發商股權質押,以將投資風險降至最低。與大多數EB-5項目不同的是,EB-5投資的優先分配沒有附加條款 – 每年支付,沒有隱藏費用。
EB-5投資者也有優先機會獲得私人房地產基金,該基金提供通常為機構投資者保留的投資條款。EB-5投資者可以選擇投資優先股或普通股,以便在仍有資格獲得EB-5綠卡的同時,有機會在優質多戶資產中獲得更高的回報。EB-5投資者的待遇不會因為他們正在尋求綠卡而與私人機構投資者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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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混合投資,定制您的風險和回報水準。
EB-5投資者不必被困在沒有人(私人或機構投資者)想要的高風險低回報項目上。由於投資者正在為家人尋求綠卡,他們往往發現自己幾乎沒有選擇,要被迫接受低回報、高費用的條件。貝林區域中心通過為投資者提供更多選擇和更多靈活性,引領EB-5行業。
貝林區域中心為EB-5投資者提供了投資傳統基金的機會。貝林的傳統基金已經有投資人獲得了I-526核准和I-924範例核准。在貝林的傳統基金中,投資者可以投資優先股或普通股,享受其EB-5投資的更高回報,同時投資於風險較低的機構級資產,如黃金地段的多戶住宅。住宅租賃公寓提供了一種低風險、高現金流的選擇,傳統上僅限於私人資本市場,尤其是養老基金、教師工會等機構。EB-5投資者的待遇沒有什麼不同,只是他們通過投資尋求綠卡。
投資者還可以選擇將其投資比例混合在優先股和普通股中。優先股投資者也可以將其單位轉換為普通股。EB-5投資者擁有與傳統私募股權投資者相同的選擇:在完成移民要求後,EB-5投資者可以繼續投資灣區的核心房地產資產,以創造長期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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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過EB-5貸款幫助投資者更快地申請,鎖定預留簽證。
EB-5投資者可以使用無擔保貸款為其EB-5投資提供資金。投資者經常詢問EB-5法規是否允許使用EB-5無擔保貸款,因為他們的家人和朋友希望為EB-5投資提供資金,以獲得美國綠卡。然而,贈與資金可能不是最節稅的方式。或者,在當前的經濟條件下,出售房地產或股票等其他傳統方法可能並不理想。
從歷史上看,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不接受無擔保貸款作為適當的資金來源。然後,在2018年11月,一家聯邦法院在張某訴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一案中裁定,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是錯誤的 – EB-5法律實際上允許無擔保資金。2020年10月,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上訴失敗,法院維持原判。
2022年的EB-5改革和誠信法案明確規定了張某的裁定,消除了投資者是否可以使用無擔保貸款的所有疑問。RIA不要求貸款由投資者的資產擔保。相反,EB-5投資者必須證明貸款是善意的,不是為了規避合法的資金來源要求,並且貸款人必須提供資金來源檔,除非貸款人是銀行。
貝林的關聯公司Unity Lender可以為合格的EB-5申請人提供無擔保貸款,幫助他們為其EB-5融資。EB-5投資者可能在一至五年內借款50000美元至250000美元。利率取決於申請人的信譽、本金金額和貸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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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者可以使用貝林的分期付款計畫,立即啟動EB-5簽證申請流程。
EB-5投資者可以通過支付部分資金來提交I-526申請,並在6-9個月後支付剩餘資金。如果投資者表明自己已投資或正在積極投資中,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就允許投資者提交申請。
分期付款計畫適用於需要額外時間完成房產出售或房屋淨值貸款,但希望快速提交申請,以獲得優先日期,並確保其在TEA項目中的位置,從而有資格獲得保留簽證的情況的投資者。
當然,大多數專案不會或不能接受分期付款,因為專案啟動需要資金。少數這樣做的項目通常不會讓投資者遞交申請,而只是在有限的時間內“預留”項目的一個位置。
貝林區域中心在2017年率先提出了分期付款的方案。貝林的許多投資者通過分期付款的策略避免錯過截止日期和增加最低投資額,並已獲得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批准。
貝林可以免費向EB-5投資者提供這一機會,因為其項目已在建設中,資金充足。這些資金並不迫切需要一次到位,因此貝林可以靈活地幫助新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