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貝林贏得了對美國移民局(USCIS)的里程碑式訴訟,取消了2019年的EB-5現代化規則。這一規則增加了風險和不確定性,使該計畫無法實施。該規則實施後,新提交的申請減少了99%。2021年6月22日,聯邦法院支持貝林的訴求,認為2019年的EB-5現代化規則是由當時的代理官員非法實施的,而他們根本無權這樣做。法院宣佈該規則無效,並恢復了原來的EB-5計畫。
現在,貝林區域中心對國土安全部、移民局和國務院提出了新的訴訟,質疑他們在2021年6月30日錯誤地終止了區域中心計畫之後就拒絕處理EB-5申請和簽證申請的行為。
在這裡,您可以直接從貝林獲得其針對美國移民局最新訴訟的答案。
貝林為什麼要提起訴訟?
我們提起訴訟是因為國土安全部、美國移民局和國務院單方面終止了一個他們無權終止的專案。國會是打算將區域中心專案永久化的。國會設計一個計畫,讓外國人將畢生積蓄投資於美國企業,並向美國移民局支付數百萬美元的申請費,但卻眼睜睜地看著這個計畫在等待簽證的長達數年時間裡自我毀滅,這是難以想像的。
在與我們的律師溝通,逐字分析法規、瞭解立法歷史後,我們確認區域中心專案確實是永久性的。國土安全部、美國移民局和國務院的行為從根本上違反了法律。他們停止接受和處理EB-5申請和簽證申請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在國會未能通過綜合撥款法案後,我們提起了訴訟。該綜合撥款法案是任何新的EB-5改革法案的主要載體。國會拖延了太久,而美國移民局繼續拒絕處理EB-5申請。我們已經盡力了,但不能再等了。由於美國移民局的非法行為,4萬個家庭的生活受到干擾。因此,也有其他投資人也發起了類似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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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我們的主張基於對建立EB-5區域中心計畫的法規的字面意思的分析。字面意思明確的規則意味著,如果立法文本字面上是明確的,法院可能不會對其進行解釋,但必須按照所寫的進行應用。這是一種直截了當的文本方法,使法院能夠專注於規約的一般含義,而不必求助於眾所周知的模糊來源,如立法史。
該立法是1993年《商務部、司法部和州、司法部及相關機構撥款法》,公法第102-395號法律,《美國法典》第8卷第1153條的一部分,在1992年創建了EB-5區域中心計畫,該計畫包含以下關鍵條款:
(a) 在《移民和國籍法》(8 U.S.C.1153(b)(5))第203(b)(5)節規定的其他可用簽證中,國務卿和司法部長應為實施該節規定的試點專案預留簽證。該試點專案將涉及美國的一個區域中心,以促進經濟增長,包括增加出口銷售、提高區域生產力、創造就業機會和增加國內資本投資。
(b) 為了(a)條款中規定的試點專案,從1992年10月1日,但不遲於1993年10月1日開始,國務卿和司法部長,應每年留出300張簽證,為期五年,給包括根據《移民和國籍法》第203(b)(5)條和本條有資格入境的外國人,以及根據《移民和國籍法》條款有資格陪同或跟隨這些外國人一起的配偶或子女。
第(a)條款創建了區域中心計畫,而第(b)條款創建了一個初始的簽證預留,將300個(即最低限額或最少限額)簽證(後來修改為3000個簽證)預留5年。國會只對第(b)條款中規定的年度簽證預留給予額外延期,而區域中心專案本身獨立於第(b)條款運作,事實上,多年來,它收到的簽證遠遠超過3000個。
重要的是,即使我們回顧立法歷史,在2012年,國會從法規中刪除了“試點”一詞。該修正案確認(a)條款沒有有效期,而被國會視為永久性條款。
國土安全部,移民局和國務院不僅終止了在2021年6月30日到期的3000張預留簽證,他們還錯誤地終止了整個區域中心計畫(即第(a)條款,本身沒有到期日)。
這起訴訟將如何影響國會就EB-5改革法案進行的談判?
這起訴訟並不妨礙國會的談判。事實上,這起訴訟有助於推動各方達成協議。
國會多次試圖實施EB-5改革,但總是失敗。從歷史上看,EB-5行業領導者的影響力更大,並且傾向於拒絕某些條款的變更(例如:投資金額和TEA的界定)。此外,農村和城市利益相關者派系未能就立法達成共識,EB-5改革也一再推遲。在該計畫於2020年12月被持續決議撥款程式分離後,這種影響力隨後轉移到國會,特別是尋求對該計畫進行實質性修改的Grassley議員和Leahy議員。
不幸的是,夾在這中間的是EB-5投資者,現在有超過4萬個家庭。貝林的訴訟給談判桌帶來了平衡,因為如果雙方不能達成協議,訴訟會把決定權從他們手中奪走,交給法院。
這起訴訟給國會敲響了警鐘,要求國會儘快通過有意義的EB-5改革。他們也認識到了訴訟的作用,區域中心專案的存在也不再是一個討價還價的籌碼。更重要的是,現有的4萬名已經完成投資、提交申請並支付給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和國務院(DOS)超過4700萬美元費用的投資人,他們不再僅僅是一個討價還價的籌碼。在這些談判中經常看到的“要麼接受,要麼放棄”的態度已經消退,大家強烈希望儘快達成協議。
Grassley-Leahy團隊最近帶著他們自己的改革法案回來了,他們正在與多數党領袖Schumer和其他人合作,敲定一項協議,納入Nadler主席提交的行業共識法案中的一些建議。我們相信EB-5區域中心專案最終會恢復。
但如果談判破裂,或協議被推遲,我們的訴訟將繼續進行,並將追究他們的責任。
貝林的訴求是什麼?
我們試圖迫使政府撤銷其非法終止EB-5區域中心計畫的行為,並開始處理與區域中心相關的EB-5申請和簽證申請。
貝林的訴訟對EB-5投資者有什麼好處?
如果貝林在法庭上勝訴,那麼國土安全部、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和國務院將被命令停止其拒絕對所有EB-5區域中心相關申請和簽證申請的裁決的行為。之後,現有EB-5投資者的EB-5申請和簽證申請將會開始處理。新的EB-5投資者將有資格根據現有EB-5法規進行投資和提交新的EB-5申請(目前,符合TEA的項目投資額為50萬美元)。瞭解貝林已獲得I-924/I-526核准的EB-5專案的資訊。
此次訴訟是在哪裡立案的?
該訴訟提交給了加利福尼亞州北區的美國地區法院。這也是貝林在2020年12月對國土安全部提起第一次訴訟的法院。目前,此案正在由美國法官Alex Tse審理。查閱案件狀態。
被告是誰?
被告是:
- Alejandro Mayorkas,以國土安全部部長的身份
- Ur M. Jaddou,以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USCIS)局長的身份
- Anthony Blinken,以國務卿的身份
- Rene Pitter,以助理國務卿的身份
這幾方領導各自的機構停止了對EB-5區域中心相關申請和簽證申請的所有處理。他們錯誤地取消了EB-5區域中心計畫,而這樣做超越了法定許可權。
訴訟需要多長時間?
我們在2021年2月19日提出了訴訟。由於被告是美國政府機構,他們有60天的時間對投訴作出回應。我們正在努力加快這一進程。我們將提出一項初步禁令的動議,這是一項在案件審理前可以立即、臨時執行的法律請求。由於本案涉及對該法令文本的純粹法律主張,我們預計本案將通過即決判決而無需進行全面審判。如果我們贏得初步禁令動議和/或即決判決動議,法官將命令國土安全部、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和國務院停止其非法終止區域中心專案的行為,我們很快就會看到這些機構根據EB-5專案的原始規則開始重新處理EB-5申請。
自案件立案以來,我們已經看到了積極的回饋。國會也注意到了我們的訴訟,現在他們更願意通過一項全面的EB-5改革法案。
貝林勝訴的可能性有多大?
我們相信法律是站在我們這邊的,但所有訴訟都是不可預測的。美國移民局在法律解釋方面並沒有很好的記錄,可以參見以下兩個案子: 貝林區域中心起訴美國移民局案,以及張某起訴美國移民局案。雖然我們無法確定成功的概率,但我們希望可以取得積極的結果。
我能加入針對美國移民局的訴訟嗎?
為了提出最簡單、最有力的法律主張,貝林作為EB-5行業代表單獨發起了訴訟。接下來,貝林可能會考慮對國土安全部、美國移民局和國務院提起另外的法律訴求,以進一步解決美國移民局和國務院對EB-5申請和簽證申請暫停處理超過7個月帶來的影響。如果有機會,我們會代表貝林區域中心和我們的EB-5投資人申請索賠,屆時我們也會通知我們的投資人。
如果現有EB-5投資人希望參與類似的訴訟,可以聯繫以下律所,確定其具體案例是否適合:
我怎樣才能更多地瞭解這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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