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局宣佈,為應對當前較長的審理時間,自2021年9月4日起,移民局將I-797申請收據上的時間從18個月延長至24個月,適用于臨時綠卡轉正式綠卡(I-751和I-829)的申請人。
通過結婚和申請EB-5投資移民這兩種途徑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的申請人在獲批後首先獲得的是有效期為兩年的臨時綠卡,即有條件限制的綠卡。
在兩年臨時綠卡到期前90天可以向移民局遞交解除條件限制的永久綠卡申請,婚姻綠卡申請人所提交的表格是I-751,EB-5投資移民申請人需要使用的是I-829表格。
由於遞交申請後移民局不能在原本臨時綠卡到期前就給出永久綠卡審批結果,所以移民局規定,遞交申請後收到的I-797移民局受理通知就能證明申請人在等待審批結果期間的合法身份。
由於臨時綠卡申請永久綠卡的處理時間一再延長,移民局決定將I-797上的時間延長至24個月。這無疑為申請人帶來了便利。
此外,2021年9月4日之前遞交的I-751和I-829申請,且目前仍然在審理當中的申請人,也能收到新的24個月的收據。這些收據也將作為其綠卡到期後24個月內保持身份的證明。
另外移民局提醒,計畫在美國境外居住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有條件永久居民應在離開美國之前,遞交I-131表(旅行證件申請)申請再入境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