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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移民局開放表B

26 2 月, 2020 Christina

美國國家簽證中心NVC已經發佈了2020年3月份的排期公告欄Visa Bulletin。讓大家驚喜的是,EB5表A大幅前進164天,來到2015年5月15日。表B前進幅度更大,一共前進214天, 來到2015年12月15日。(請參閱:2020年3月美國簽證公告出爐:EB-5排期突飛猛進5個半月

表A、表B是很多排期中的移民申請人都關注的話題。那這兩份表到底是什麼?在實際操作中應該如何使用,我們先來簡單介紹一下。

 

優先日、表A和表B是什麼?

首先,每個投資人遞交申請的時候都會有一個優先日,即移民局受理申請的日期。EB5申請獲批後,投資人就需要用自己的優先日並結合表A與表B的日期來判斷何時可以進入轉綠卡身份的階段。

表A:英文是final action dates,可直譯為:申請移民簽證和綠卡的最終裁決日,也被稱為“批准排期”。表A的作用是:如果申請人的優先日(Priority Dates)早於表A的日期,就意味著他的排期到了,移民局或簽證中心可對他的移民申請進行最終審核、並決定是否簽發綠卡。如果表A排期未到,美國移民局和簽證中心就不會對他的案子進行最終批准,因為沒有可以使用的簽證名額。

表B:英文是dates for filing,可直譯為:可以遞交移民簽證或者綠卡申請的最早日期,又稱“遞件排期”。表B的作用是,如果申請人的優先日早於表B的日期,並且人在美國境內,就可以向移民局遞交I-485調整身份申請。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提前遞交申請並不意味著申請人可以提前獲批拿到綠卡,申請人要等到表A到了之後才能取得綠卡。

表A和表B每個月都會刷新,投資人獲得綠卡的時間線,完全取決於這兩個表。表A記載的日期,是指只有優先日在此日期之前的人,才可以領到綠卡。表B記載的日期,是指只有優先日在此日期之前的人,才可以開始最後一步的申請步驟,以做好相應準備。優先日在表B日期之後的人,只能耐心等待,因為此時什麼都做不了。

目前表A的日期為2015年5月15日

如果EB-5主申請人在美國境外,優先日在2015年5月15日之前,恭喜您已經排期排到!接下來就是準備美領館的面簽流程,具體如下:

  1. 等NVC通知繳費、遞交文件;
  2. 提交DS260、民事文件(civil documents);
  3. NVC通知面試日期、安排移民體檢;
  4. 移民簽證面試;
  5. 登陸美國;
  6. 收到綠卡。

 

目前表B的日期為2015年12月15日

如果EB-5主申請人現在在美國境內已待滿90天或者即將滿90天、且排期在2015年12月15日之前,打算在美國用表B轉身份的話,請做如下準備:

  1. 全家人都不要離境美國(一旦離開就要再待滿90天,無論是F類學生簽證還是B類旅遊簽證);
  2. 如果您是旅遊簽證且即將待滿許可停留日期,可以先申請延期,萬一3月份移民局不開放表B,您還可以等4月、5月…
  3. 您可以先把附近的體檢醫生預約起來,建議約在兩周後(https://my.uscis.gov/findadoctor);
  4. 開始準備I-485/工卡/回美證等相關材料;
  5. 看兩周後的移民局公告是否用表B;如啟用,即可在美國境內遞交I-485轉身份申請。

 

表B記載的日期,通常要比表A略晚。通俗來講,就像一大堆人排隊參觀展覽領門票。為了限流,在隊伍中某點設了個關卡(表A),在這個關卡之後的某個點設立第二個關卡(表B)。優先日在表A之前的人,可以領門票;往後算,優先日在表A之後但表B之前的人,領不到票,但可以在小屋子裡坐著、繳費、等待領票;優先日在表B之後的人,只能在戶外等待,叫到號才能進屋子裡繳費。

做個假設:如果申請人Z先生的優先日是2015年9月30日,目前他申請類別所對應的表A是2015年5月15日,表B是2015年12月15日。根據之前解釋的概念,Z先生無法領取綠卡。因為表A尚未輪到他。但是,表B已經排到,所以Z先生將很快收到NVC發來的簽證費繳費通知,開始領館面試的材料準備。如果Z先生正好人在美國,那麼只要三月份移民局依然開放表B通道,他就可以直接在美國遞交I-485申請轉身份。

表B是奧巴馬時期移民改革行政令指導精神的一部分,對合法移民而言意義重大——如果申請人能根據表B提前遞交I-485身份轉換申請,他就可以鎖定合法在美居留資格,並獲得工作許可,自己和家屬可以提前就業。

 

I-485的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 獲得I-485收件通知:遞交後約2-3

I-485正確遞交後,移民局會先出具I-485收件通知,表明I-485身份轉換申請已經在審理過程中。拿到收件通知以後,無論申請人是持有何種類別的美國簽證,都可以一直在美國合法居留直至I-485申請結果下來為止,而無需擔心簽證或美國逗留的期限問題。

請注意,根據法律規定, I-485審核期間,申請人是不能離開美國境內的。而經驗豐富的律師,會在遞交I-485身份轉換申請的同時,遞交I-131回美證申請和I-765工作許可申請。

根據前面的結論,雖然此時申請人根據表B及時遞交了I-485,但是移民局批准I-485下發綠卡的時間,必須要等表A的時間超過優先日。因此,從表B到表A的排期時間,申請人還是要繼續等待。這個時間可能還需要1年甚至更長。在此期間,移民局會先行審批I-131回美證申請和I-765工作許可申請。通常,這2個表格的審核時間為3-4個月左右。I-765工作許可申請獲批後,移民局會下發工作許可(通常被稱為工卡),雖然此時綠卡還沒有下來,申請人可以憑此在美國合法工作,而無需申請工作類簽證。I-131回美證申請獲批後,則代表移民局允許申請人在I-485的審理過程中離開美國。請注意,若申請人在沒有拿到I-131回美證批准的情況下離開美國,I-485會直接被移民局拒絕。

 

  • I-485打指模:遞交後約3-5

在收到I-485收件通知後1-2周,申請人會收到第二份通知,即ASC指模通知。通知上會根據申請人美國居住位址就近安排相應的移民局辦公室,要求申請人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前往ASC辦公室打指模。如果不能按時前往,或者需要變更地點,需要聯繫律師進行預約調整。

 

  • I-485面試:抽查

根據最新規定,EB5投資人在I-485審核期間,有可能被移民局要求參加面試。和指模通知類似,面試通知也會注明指定的時間和地點。面試內容可以參考國內移民簽證廣州面試的情況,申請人需要在律師輔導下進行充分的面試準備並按時參加面試。

 

  • I-485批准:表A排期到後

申請人在表A排期到後(且通過面試),移民局會很快批准I-485申請並直接開始為申請人製作綠卡。I-485批准之後,申請人在法律意義上就已經是美國的永久居民了,綠卡也會隨之寄來。申請人在有條件綠卡的2年有效期內,只需要遵紀守法按時報稅,安心等待21個月之後遞交I-829移除條件申請即可。

 

我們針對目前優先日還沒排到表A但已經排到表B的EB5申請人,建議如下:

  1. 排期大躍進機會難得,表B的存在使很多申請人提前遞交I-485鎖定在美國合法居留的資格成為可能;儘快諮詢律師,分析利弊及時決定走移民簽證流程還是I-485身份轉換流程;
  2. 如果目前已經持有合法簽證身份待在美國,如F1學生簽證或者H1B、L1之類的工作簽證,這幾天需要和律師保持密切聯繫,並提前進行I-485申請的材料準備;
  3. 對於目前只持有10年多次往返美國的商務旅遊簽的申請人,如果想考慮進行I-485申請,需要考慮入境美國90天再遞交I-485身份轉換申請的規則,否則有可能被認定為入境擁有不誠實意圖從而影響後續申請結果。
  4. 今年三月之後的EB5排期隨時可能出現倒退,EB5申請人須諮詢律師謹慎決定後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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